深圳离婚律师|离婚没能力赔偿怎么办?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 离婚赔偿 - 深圳专业离婚起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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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7月10日

  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因过错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那么离婚对方没能力赔偿怎么办?离婚赔偿需要什么条件?带着这些疑问 ,接下来由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离婚对方没能力赔偿怎么办?

  1、补偿协议需要履行。

  如果男方是迫于女方及其家人的压力,在不情愿的情形下签订的补偿协议,但是补偿协议签订已超过一年,即使协议显失公平,也错过了请求撤销的诉讼时效,只能按协议来履行。

  2、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需要依此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如果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诉讼请求,女方才可以持法院生效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不经起诉,女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男方可在诉讼过程中说明签订协议的过程,说明男方并非自愿签订,看法官如何处理。如果一审女方胜诉,男方可以提起上诉,拖延判决生效时间。

  3、即使女方向法院起诉胜诉,男方如果确实无力履行该判决,法院也不会强制执行,只能等男方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才能执行。

  婚姻法规定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力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失赔偿,赔偿时间应该是法院判决日起,起诉时间是一年时间,也就是说超过一年的时间,那么是不可以进行起诉,是逾期,法院不进行受理,大家要把握住具体的时间。

离婚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