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怎么判定抚养关系?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 子女抚养 - 深圳专业离婚起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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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1月21日

  未成年子女在成年前是需要有人抚养的,可能孩子从小没有抚养,这种情况是能被领养由他人抚养长大的,那么法律是如何判定抚养关系的?事实抚养关系是如何认定的?

  法律如何判定抚养关系

  我国婚姻法对于如何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认定的要件却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两个方面来予以认定:一个是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第二是从生活方面,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在生活上照顾、帮助和关怀培养继子女的成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抚养关系的形成有以下四种情形: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

  只要出现以上情形的任意一项,即可认定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的

  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指在收养法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称事实收养关系,未经收养登记,以父母子女相称即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