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后发现非亲生的人是否失去继承权 - 继承纠纷 - 深圳专业离婚起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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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在我国父母是比较重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的,而同时大部分父母往往会将自己辛苦获得的财产在死后给予自己的子女, 而在我国法律当中也规定了大量与遗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证该行为的顺利进行,那么继承遗产后发现非亲生是否失去继承权?

  继承遗产后发现非亲生不会失去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了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发现非亲生,被继承人死前没有意思表示出,没有因某种原因予以剥夺某一人继承权,那么这个继承关系还是法定存立的。遗产继承首先要考虑被继承人(遗产所有权人)的意志。至于亲生与非亲生子女的是否给予继承权或剥夺其继承权,要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思,也只有被继承人本人能够行使这一权利。其它关系人无权代位行使这一权利。继承关系除了嫡系亲缘之外,还有继养关系,收养关系,赠予处理关系等。虽然不是嫡亲关系,但其子女从出生开始就予认可了,并形成了抚养关系,直到被继承人死前也没有法定的程序或手续解除这种关系,那么继承权就成立。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