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 离婚赔偿 - 深圳专业离婚起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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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6日

  于情于理,在离婚中具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这种行为既是对破坏婚姻关系一方的法律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的补偿和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涉及赔偿的离婚就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有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呢?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